联盟宗旨
发扬奥林匹克体育竞技精神,推广健康竞技,公平竞争的理念,发扬体育精神,团队精神。以正确的方式引导高校学子参与电子竞技项目为目的,以加强高校之间电子竞技交流,提高高校电子竞技整体水平,服务广大高校电子竞技爱好者为宗旨。
联盟的成员组织与成员
北京高校电子竞技联盟主要由各高校的电子竞技爱好者和由各高校电子竞技爱好者所组成的电子竞技团体所组成。。
联盟成员组织
北京高校电子竞技联盟由北京融盛互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各高校电子竞技协会或各高校电子竞技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团体组成。各高校电子竞技组织作为北京高校电子竞技联盟的成员组织单位。
联盟成员
经北京高校电子竞技联盟认可的各高校电子竞技组织中的成员、申请加入联盟并得到批准的高校在校学生以及RS电子竞技爱好者俱乐部中高校在校生身份的会员为联盟的正式成员。联盟成员实行实名注册,以确保所有成员均为高校在读学生。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成员权利
- 北京高校电子竞技联盟成员享有监督联盟履行其职责的权利
- 联盟成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合理建议的权利
- 联盟成员享有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及赛事的权利
- 联盟成员享有联盟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的权利
- 联盟成员享有投票权、表决权及申辩的权利
(二) 成员义务
联盟的成员组织和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返法律的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
- 各高校成员组织和会员不得有破坏联盟声誉,有损联盟形象的行为
- 各高校成员组织必须按时保质的完成联盟分配的活动组织、赛事筹办等各方面的一切事务
- 各高校成员组织必须本着服务本校电子竞技爱好者的态度,切实做好为联盟成员的服务工作
- 联盟成员需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及赛事
(三)成员责任
- 若联盟成员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则应当依照法律条款接受法律的裁决与判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开除其联盟成员的身份
- 若联盟成员违反了联盟的规章制度或有对联盟形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者,开除其联盟成员身份
- 若联盟成员组织负责人多次不能按时按量的完成联盟分配的工作及布置的赛事活动,经理事会商议通过后,将对该方负责人予以除名
章程的订立和修改
(一)章程的订立
《北京高校电子竞技联盟章程》经联盟及各高校电子竞技组织负责人/联络人商讨达成一致后正式订立,并在章程订立后联盟成立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章程的修改
《北京高校电子竞技联盟章程》在正式开始实行之后,若有需要补充、修改的地方,经联盟及各高校电子竞技组织负责人/联络人商讨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对联盟章程做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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